使用包头工业气体液氧时,要谨慎小心,不要大意!
一、在液氧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中,须禁止加油,禁止吸烟,禁止在周围有明火和车辆,摩托车和其他易燃物品停放,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。
二、液氧罐投用前,应根据系统要求,进行系统试压、脱脂操作,并用无油干氮吹扫,当气露点低于-45℃时才能投入使用。
三、运输过程中,应严格监测蒸发器液氧温度,不得低于-10℃。液氧贮存时,还须有人监测压力,不要超压。
四、在液氧出口处,严禁放置易燃、易爆及杂物。而且,不得将含有可燃性、易爆物质(例如沥青)用于液氧出口附近的地面。
五、在确认残液和气体已经排出后,须关闭放气阀,如放气阀不能及时关闭,将使空气中的水蒸气进入冷却泵,凝结的水汽将影响泵下一次使用,造成密封填料异常磨损。
六、液氧贮槽的灌装率不超过95%,严禁灌装。
七、定期分析液体氧中乙炔浓度(通常是7-15天左右),控制在0.1×10-6以内,否则应排除液氧。
八、在接触液氧时,要注意保护,液氧不能溅到未经保护的皮肤上,以免严重冻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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